法规政策
14
2022-0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1、会议审议通过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中心网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04-1417
2022-0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渭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6年6月12日市政府印发的《渭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废止。渭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
2022-02-1709
2022-0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基础性工作,提升全市灾害防范应对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防范应对工作。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10日
2022-01-0909
2022-0116
2021-1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渭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6年6月12日市政府印发的《渭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废止。渭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
2021-12-1602
2021-11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二十一号《渭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已于2021年8月31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第二十一条本条例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未作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021-11-0218
2021-10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提升全省重点产业链发展水平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30日提升全省重点产业链发展水平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任你博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现就全面提升重点产业链发展水平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2021-10-1824
2021-09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着力提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依托专业机构对全省创新创业生态、技术成果转化能力进行评估监测。
2021-09-2401
2021-09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6月22日
2021-09-0118
2021-02渭政办发〔2020〕99号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通知临渭区、华州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渭南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已经2020年第1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第二条渭南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2021-02-18